经学籍清查,截止2017年10月31日,陈黎明等39人(详细名单见附件)办理休学(或保留入学)期满后未按规定返校办理复学手续,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新生保留入学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其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和第四十三条第3款 “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 之规定,拟对陈黎明等39人作退学(或放弃入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11月9日-23日。
附件: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初休学(保留入学)期满未复学学生名单。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