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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增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组织2018年度第一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按照“教师引导、项目驱动、兴趣使然、能力提升“的原则,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请者一般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同一年度每个学生限负责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可同时在不同类型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已立项(未结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次申报立项; 2、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每个指导教师每个年度最多指导2个项目,近一年结题验收材料不符合要求、项目指导进展缓慢或无故延期、撤项的指导教师不得指导本次项目。(校外指导教师需出具工作证明和职称材料); 3、参与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动手实践能力或参与过开放性实验、学科竞赛及其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等; 4、项目选题可以分为教师拟定题目和学生自拟选题,选题应具有创意、创新点,应针对社会生活或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鼓励企业导师积极指导学生项目; 5、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高校组织的项目雷同; 6、同等条件下,跨学科、跨院系或跨年级合作项目优先; 7、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进展中有特殊原因只能申请一次延期; 8、学生申报项目参与度、立项数、结题数是学校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申报流程 1、 2. 注:本次仍采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评审工作,学生和学院可参照附件《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申报操作手册》、《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院分配专家、审核操作手册》、《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专家审核项目手册》。 四、经费资助 学校为每个项目提供1500-5000元资金额度支持,重点资助实验过程中必要的耗材、调研支出、论文发表等支出。 五、成果验收 项目成果最好以作品、实物、样机、或被企事业单位采纳的方案等。 (1)省级及以上项目,需在CN刊物上发表一篇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者制作出某个实物成果(鼓励申请专利)。由教务处组织验收答辩,验收通过后进行学分认定。 (2)校级项目,需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验收答辩,但须将答辩安排提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随机旁听,项目验收通过后进行学分认定。 另,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学生参加本专业相关课外科研立项,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省级项目结题成绩为优秀的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结题成绩为优秀的项目第一、第二负责人,可申请毕业设计(论文)免修。 六、项目管理 项目指导、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参照《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厦理工教[2015]25号)。 附件1:《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申报操作手册》、 《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学院分配专家、审核操作手册》、 《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专家审核项目手册》。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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