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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校内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厦理工质[2017]5号)要求,学校将于4月24-27日,结合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组织校内自评专家组深入各二级教学单位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校内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一)听取汇报。专家组在审阅《自评报告》基础上,听取二级教学单位汇报(要求做好PPT,时间约15分钟)。内容包括评建工作进展情况;本科教学总体情况及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告应体现主要数据,如: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课程由教授、副教授承担的比例,教授、副教授是否为本科生上课?低年级专业必修课是否由教授、副教授承担?双语(全英文)课程开设情况,实践(含实验)课程开设情况;教学计划选修学分、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情况(如项目数、学生参与情况、学院支持措施、竞赛获奖情况等);实习实训安排情况;各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特别是卓越工程师专业;教学经费,特别是实践经费投入情况;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情况;双师型、工程背景、行业背景教师情况;教师进修及企业锻炼情况;新专业的师资情况、教学条件情况、课程开设情况等。 (二)检查相关档案材料。 1、抽查教学档案。专家抽查2015-2016学年2、3学期及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程试卷、2016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档案。每位专家抽查各专业3份课程试卷(含课程档案)、3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还应抽查辅修专业1份课程试卷(含课程档案)、1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体育部重点检查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情况。 2、检查支撑材料。检查各二级单位是否按照学校要求编制本单位支撑材料目录;目录所列支撑材料是否全面有效支撑自评报告及审核范围;支撑材料目录索引是否指向明确,方便调阅;抽调部分支撑材料。 3、核实状态数据。检查各二级单位是否按要求完成本单位2016自然年及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分析工作;核查数据是否科学、准确。 (三)实地检查。对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利用情况、实验室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检查教学档案室建设情况。 (四)现场反馈。检查后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及改进意见。 二、日程及专家分组安排 见附件。 三、学院应参与现场检查人员 学院院长、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 四、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2、 现场提供7份自评报告供专家传阅。
厦门理工学院评建办 2017.4.13 附件: 日程及专家分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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