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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局相关规定,以及《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版)》教务〔2017〕45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已完成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教材费的总核算,目前进入核对、公示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费结算依据: 1.学期初各班级负责人签字的《学生教材领用单》。 2.教材采购每学年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供应商,学生教材费均按当年招标价进行结算。 二、核对办法 1.各班班长到教材室查看当前各班级教材费用汇总及各班级教材实领明细。 2.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做好教材费的核对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其核对情况。 三、核对时间 全校各班班长务必在11月6日—11月16日前到教材室(学生活动中心102)核实并确认,联系电话:6291189。 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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