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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网上教室借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08年11月20日 11:22
 

各单位及各班级: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优先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修活动使用教室的前提下,为规范教室借用流程,简化教室借用手续,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现重申有关申请教室规定并将于本学期第13周开始实行网上申请教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室借用原则

1.学校公共教室原则上只供本校教学活动、各种教学科研讲座以及学生科研活动、文化社团活动等临时使用。借用的教室仅限未安排正常教学活动的空余教室。在教室内举办的活动可能影响其它教室教学活动的教室借用申请不予受理。

2.教学楼教室仅对校内各单位开放使用,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教室。擅自使用者,应承担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责任。校内任何部门、社团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教室提供给校外任何单位或个人。

3.严禁校外人员如各类考研辅导班、培训班违规占用教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借用教室举办任何活动须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借用人负有安全责任、各种设施的完好复原及财产物资损坏赔偿责任。

二、教室借用程序

1.各类教室借用应遵循“先申请、后借用”原则,均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四点以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于第二天上午1000后查看审批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节假日教室借用的,应至少在放假两天前提出申请;为保障考试和调课优先安排教室及避免临时调整对借用人造成的不便,借用教室申请不能提前超过1周。

2.临时需要申请教室者,可以采用下面3种方式登陆厦门理工学院教学信息管理系统:1)教务处主页,单击左侧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片进入;2http://210.34.213.673)http://jxgl.xmut.edu.cn,然后进行教室预约申请(详细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借用教室操作指南”)。登陆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好教室预约申请,提交之后请马上在web端打印教室借用单,并于申请后第二天上午10点后查看审批情况,获得批准的,请持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后的教室借用单,经教务处盖章后交电教中心(教学楼教室管理部门)。

考虑到学院的教室资源情况,特安排教学楼4号楼教室为临时申请专用教室,请在申请时优先选择4号教学楼教室。

3.借用状态:审核结果为“批准”表示教务处同意该申请,审核结果为“不批准”表示教务处不同意该申请,并将提示反馈意见,“取消预约”表示该申请取消,“预约”表示还没经过教务处审批。

三、请校内各单位及各班根据教室借用的规定按程序做好教室借用的申请审批及使用工作,以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附件:网上借用教室操作指南.doc

                                                教务处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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